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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六部门《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信部联通信〔2023〕180号)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发改数据〔2023〕177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算力赋能行业应用,发挥算力对数字经济的驱动作用,助力我市数字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以优质算力普惠供给为基础,以模型即服务模式变革为关键,以场景应用为牵引。深刻把握人工智能技术演进趋势和创新发展新范式,统筹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协同计算,算力、数据、算法协同应用,算力和绿色电力协同建设,算力发展和安全协同保障,全力构建从算法模型创新突破到行业转化应用的创新体系,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实现大算力孵化大模型、大模型带动大产业、大产业促进大发展的良性循环,助力数智保定建设,打造中国式现代化保定场景的数字基座。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算力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布局要求,有效整合城市内算力资源,接轨先进的算力产品、算力框架,建设城市级算力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全力打造京津冀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到2025年,普惠易用、绿色安全的综合算力基础设施体系初步成型,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等多元算力加速集聚,算力网关键核心技术基本实现安全可靠,“高算力+强算法+大数据”的产业生态基本形成。
二、支持措施
(一)夯实人工智能算力产业基础
1.加快构建智算基础设施。全市按照“中心+园区+边缘”的总体布局,形成城市数据中心、产业园区配套数据中心、分布式边缘计算中心的多层级数据中心体系,实现分类分级布局。支持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以自建、合建、代建等方式建设一批与车联网、视联网、数字城市、智能交通等重要领域紧密结合的算力中心,加快建成支撑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发展的高性能智算基础设施,构建人工智能生态体系,为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提供研发、设计、生产、技术交流等服务。对于算力规模100P以上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数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加快数据中心提档升级。推进既有高耗低效数据中心改造、融合和淘汰,实现集约化发展。支持以存储为主的数据中心向以存算为核心的云计算中心提档升级,推动“小散”数据中心迁移至新型数据中心。推动数据中心节能降耗关键技术研发,强化绿色节能和智能化运维,提升大规模数据“云端”分析处理能力。对于改造升级完成后,计算功能占比大于70%且机架数不低于1000架、PUE低于1.25的云计算中心,按照每个机架最高1000元,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改造补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通信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打造高品质算力网络。加快建设跨区、跨运营商间直联网和虚拟专网,推动保定算力中心组网互联,打造超低时延算力网络。鼓励网络基础设施运营商持续优化网络架构,加快智能无损IPv6+及其它新型高速传输网络建设,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为保定算力中心产业提供强大运算能力。将高品质算力网络建设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通信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强算力资源统筹调度。谋划搭建全市算力统筹调度平台,有序集聚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智能算力资源,推动异构算力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实现通算、超算和智能计算高效协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数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升人工智能算力赋能水平
5.提供普惠算力服务。以普惠算力支持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每年投放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算力券”。对落户我市的人工智能企业、科研机构,当年给予一次性50万元“算力券”奖励。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联合公共算力服务平台,参与承接国家、省级人工智能重大产业化项目、“揭榜挂帅”项目、“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对于申报成功的项目牵头企业或机构,按照算力成本的60%予以奖励;支持企业、创客、科研机构、高校等使用本地算力服务平台,按照使用算力资源费用的50%予以奖励;同时满足两项奖励条件的,按照最高标准项实施,每个单位每年享受奖励不超过100万元“算力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推进算力赋能城市建设。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本市算力中心,在车联网、视联网、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物流等行业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先行先试,建立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项目库,对于形成解决方案和商用案例的,评定为示范应用场景,并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加快人工智能大模型建设。聚焦电力及新能源高端装备、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鼓励各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和政府机关等围绕数据、算力和算法实现全链条的产业协同,降低大模型的开发成本和应用门槛,加快提高大模型研究质量和实际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做大做强
8.支持重点企业招引。对在保落户的通用及行业大模型企业、跨领域应用企业、新兴算力企业、安全人工智能企业、人工智能科研机构等,支持算力、数据、场景、基金、场地等要素资源匹配;对行业领军企业或独角兽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支持企业做优做强。每年评选一批创新能力强、研发投入大、市场占有率高的人工智能企业,每家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发展人工智能芯片、传感器、智能理解设备、智能控制设备等人工智能相关硬件产品,鼓励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产品,每年评选一批人工智能软硬件优质产品,对获评产品给予每个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拓展智能应用场景。推动“AI+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鼓励制造业企业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全要素、全流程智能化升级,每年评选一批智能改造标杆企业给予支持。健全人工智能新技术转化应用路径,支持企业组建“创新应用实验室”和“未来场景实验室”,对作用发挥好的场景实验室,鼓励县(市、区)和园区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支持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地标,设立示范园区和孵化空间,制定房租减免等相关支持政策,集聚人工智能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大招才引智力度
12.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加大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对人工智能领域紧缺人才在保定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上给予支持。对人工智能领军人才(团队)的资源配套和家庭生活保障等问题,由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强化人才供给能力。加强我市与国内外一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机深度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共建产业学院,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有针对性的为我市培养一批多层次、国际化、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支持人工智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人工智能相关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支持企业、劳动者参与人工智能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构建产业发展生态
14.构建金融支撑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保险、信贷、基金等社会资本投向人工智能算力产业。鼓励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推出智算金融产品,创新实施“数智贷”工程,为人工智能算力产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发挥产业基金投资引导作用,通过国有资本引导,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重点投向人工智能产业。〔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保定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保定监管分局、市财政局、产发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协会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论坛、展会等活动,正式落户保定的,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加大人工智能芯片、基础软件等产业项目招引力度,重点引进链主企业地区总部或业务总部,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加强人工智能方面的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相关知识的理解掌握运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本措施所指算力券是为了进一步刺激算力市场的增长与发展,进而扩大算力规模,提高算效水平,构建更具活力的良性发展生态,专门设计发行的一种“货币”。使用过程中,由政府向算力需求方免费发放电子权益凭证,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帮助降低算力成本,算力服务完成后,由企业或机构先行支付全额费用,并提出兑付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兑付。
本措施补助(奖励)资金由市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财政体制共同承担,省直管县项目全部由项目所在县承担;市管区项目市、区各负担50%。本措施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作为数字经济创新提质重点任务纳入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作要点,形成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完善市人工智能专家库,积极发挥专家作用,为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
(二)规范有序发展。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优化包容创新和审慎监管的环境氛围,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应用环境。
(三)营造发展氛围。积极发挥保定市人工智能领域社会组织作用,挖掘优秀经验做法、先进技术产品、试点示范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浓厚的产业发展氛围。
本措施自2024年1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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